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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车平台缺乏统一预警系统
目前P2P租车平台的模式均为在平台网站上发布租赁信息,由租赁人与车主自由配对,在线下单。在配对成功后,由车主与租客自行联系取车。但重庆商务租车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,车主能够核实的也仅仅是身份证与平台注册信息、租赁人是否统一。如在王某诈骗案中,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南京多次租赁车辆进行诈骗,后为逃避刑事处罚,到北京继续从事租车诈骗活动,并通过某租车平台成功诈骗一辆本田轿车。又如在朱某诈骗案中,犯罪嫌疑人朱某于2015年5月16日通过某租赁平台租赁了一辆别克汽车,第二天又通过另一租车平台再次成功租赁了一辆本田汽车。
应建立追索及赔付机制
有些P2P租车平台在发现车主车辆被骗后,未能及时、积极地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涉案车辆被抵押或转移。不少租车平台在接到车主反映GPS异常后,一般建议车主在租赁期限到期后再行报警。在徐某诈骗案中,租车平台发现订单存在风险,通过GPS定位车辆位置并对车辆进行跟踪,在发现GPS无法监测后,租车平台联系车主郑某,郑某要求报警,租车平台则称要等租期时间结束,最终车辆被开到外地并出售。
检察机关建议:应严厉打击租车诈骗类犯罪链条,对租车诈骗人、抵押收购人等上下游犯罪均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。汽车租赁平台应加强系统建设,完善汽车租赁平台的租客注册与租车程序和信息审核,并建立有效的赔付机制。建立全行业的信用体系,对于曾有不良记录及同一人租赁多辆汽车等可疑人员进行重点关注。同时,车主也应提高风险意识,在交付车辆时仔细核对身份资料并留存相关凭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