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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判断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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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判断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?

发布日期:2016-03-28 13:51 来源:http://www.cqhac.com 点击:

  咨询实例中,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,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,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并且,根据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》第22条的规定,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,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,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,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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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果你实在推脱不了他人的借、租车请求,在将机动车出借、租他人之前,你一定得注意以下几个细节:一定要确认借车的人具有驾驶资格;另外需要确认车况没问题;你还需要知道,保险公司对醉驾出事的,不作赔付。甚至你可以与借车人、租车人签订一份协议,对责任、损失承担等作详细的约定。

  法律依据: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条规定,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,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,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,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:

  (一)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,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;

  (二)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;

  (三)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,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;

  (四)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。 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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